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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刷手我后悔了(从事刷手我后悔了,血淋淋的教训新手勿入骗局!)

发布时间:2023-11-18 05:53:14 作者 :营销资讯网 围观 : 686次

账单诈骗的受害者大多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票据诈骗所骗取的钱款无法追回。一方面,要及时调整心态,用自己被骗的例子向朋友、同学宣传反诈骗。让大家提高预防意识;另一方面,想办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损失的钱赚回来。

1、成为志愿者,共同开展反诈骗宣传

从事刷手我后悔了(从事刷手我后悔了,血淋淋的教训新手勿入骗局!)

每年开学时,我们到高校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学生们都微笑着说“我不会被骗”。事实上,学生们一直有一个误区,认为网络诈骗离他们很远。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骗子的陷阱。我们刚刚开展了一场防范网络诈骗的宣传活动,没几天,学生处就打电话说有学生被骗了。

缺乏重视和预防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特别是对于新生来说。我曾经在《被骗子骗走了12500元,感觉精神崩溃了,现在每天都睡不好觉,怎么办?》中写道。》订单欺诈的类型和手法在本次问答中已经分析过,这里不再赘述。如果您有兴趣,可以点击链接(了解更多。

在诈骗过程中,骗子一直利用“厌恶损失”心理进行诈骗。损失厌恶是指当人们面对相同数量的得失时,认为损失更难以忍受。一种情况是确定损失300元,另一种情况是80%的可能性损失600元,还有20%的可能性根本不损失。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正是这种“损失厌恶”心态,才是受害者在第一次拿不回本金后继续付款的原因。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对“网络欺诈”作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经营促销。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产品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依法给予处分;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总之,“网络诈骗”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200万元!

了解了这些硬核知识后,你就可以报名成为志愿者,用自己被骗的案例向同学普及反诈骗知识,一起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去年,一位大学同学被骗后,积极报名成为志愿者,和我们一起开展宣传活动。经过我们的推荐,这位同学成为了省优秀志愿者。整个过程中,他没有被动面对,而是化被动为主动,收获了知识和荣誉。

2.兼职赚钱,把损失的钱赚回来

高校学生可以发挥自己在某些学科上的优势,周末当家教;他们还可以在托儿所兼职担任小学教师,帮助小学生完成家庭作业。有许多托儿中心为小学生放学后提供家庭作业辅导。高校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到此类托儿中心担任兼职教师,根据课程安排辅导孩子做作业。这些受托人下班的时间不会很晚,通常是18:30;他们在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兼职.

另外,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学校比较偏远,建议一起去或者选择附近的托儿所或者超市。毕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调整心态,提高防范意识,积极面对,脚踏实地通过自己的努力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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