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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尚达营销策划,广州尚达营销策划招聘

发布时间:2024-05-03 22:49:23 作者 :营销资讯网 围观 : 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尚达营销策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广州尚达营销策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广州医生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 后被跨省逮捕这件事?

最近鸿茅药酒有点上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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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广州医生“谭秦东”说:鸿茅药酒是毒药,据说造成了140万的损失;所以报案,谭医生被逮捕。

一、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因为医生的言论,对商品销售造成了影响,导致损失,公司报案,警察逮捕,应该是问题不大的。

二、从整个行为来说,140万对普通民众,是一笔大钱,但是对鸿茅药酒公司,九牛一毛。他之所以这么做,我个人猜测,应该是想警告一下“乱嚼舌根的人”。但是我认为这步旗对公司来说走得不好,最终会被更多的人,以更谨慎、更小心的方式反对。

三、对谭医生来说,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情,虽然事情最后没有定性定案,但是对我们科普医生来说,是一个警示:言论自由时代,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管什么责任是大是小。举例如下

四、我作为一名中医,想来说一下鸿茅药酒这个产品。

从他的配方里,虽然有一些有毒中药成分,但是只要在药典规定内的剂量使用,他并不违法。也不能简单将他定性为通常意义的“毒药”。

很显然,做为一个以日常饮用为主要市场定位的商品来说,他的主要成分,应该是酒,我个人猜测药的含量不高。但是因为没有确切数据,只能推测。

在包装的右上角,有明确的OTC标志。所以,这是一个非处方药。

一、

因为商业利益受影响而跨省抓人,很多人对这的事情很诧异。其实这样的事在179年前就发生过,而且跨的不是省,是国。

那时候,大英帝国要卖鸦片给中国,中国有人说不能吃,鸦片有毒!大英帝国说怎么会是毒,明明可以做药!因为商业利益受了影响,大英帝国就打到了大清国执法,要求赔偿,这就是历史上的鸦片战争,结果就是中国(大清国)赔款二千一百万西班牙银元!

如今,说鸦片是毒品,应该不会有异议,可见,很多时候事实如何并不重要,是否强势才比较重要!

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最屈辱的时刻之一!但是这些历史事件,并不会阻挡历史的进程!看看今天,中国已经从吸鸦片的东亚病夫变成了世界强国!而英国,已从一个日不落帝国变成了一个连欧盟都呆不住的小岛国。当然,这之间有很多人坐了牢,流了血,甚至没了性命……

二、

最近一段时间,多个媒体相继都在怼鸿毛药酒,为什么偏偏一个阅读量只有2千多的帖子,却引得鸿毛药酒如此大动干戈,不惜借助警方的力量,千里跨省去抓一个小医生呢?

我想这是柿子赶软的捏,同时杀鸡给猴看。另外一方面,这位医生发文时为了吸引眼球,措词夸大,而忽略了锤实证据,这也是缺乏媒体经验的表现,所以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鸿毛药酒这招棋走错了。它不是靠自身产品实力说话,而是靠行政权利打压,妄图封住公众的嘴巴。这下子枪口不仅没堵住,反而炸膛了。让更多人看清了它的真面目。

鸿毛药酒夸大宣传是事实,几千次广告违法是事实,迄今为止。相关许多篇质疑的文章还在网上摆着,它一直无力反驳。造成它的产品退货的,绝对不可能是这位小医生的阅读量只有两千多的帖子。

现在我感觉鸿毛药酒自己把事越搞越大了,这件事必定会引来更多的媒体关注和抨击,坐看它怎么收场。

另外我也强调一下,鸿毛药酒是药品批准文号,送礼的时候送两大盒药去,您觉得合适吗?

这是一次相当恶性的事件。

先不论这“药酒”的功效问题(一会我们细细讨论),这140万的索赔其中就疑点重重。这个数据本身,是不是指鹿为马的行为?首先,损失是合同金额减去成本,成本价格是谁定的?谁说了算?其次,这两家公司的退货是不是和医生的这篇文章有直接关联,是不是直接影响了对方的决策?还是厂家随便拿了两个退货单安上去的?准备杀鸡儆猴?包括市民的退货单也是如此。会计事务所鉴定的只是合同的经济损失(而且退货还可以再卖啊,厂家损失的只是路费吧?),并不能认定退货行为和那篇文章存在直接关联。厂家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逻辑漏洞?这一点,厂家必须澄清,两家企业的行为是否直接与之相关,有没有书面材料证明?

其次,还要认定医生的言论是否构成了对产品的诽谤,或者说,产品是不是有问题。如果产品有问题,它不仅无权向医生追责,按照法律规定,它还必须向提出赔偿要求的消费者进行补偿。

然而情况似乎对这家企业不利:人民日报社下的《健康时报》曾对这一药酒进行过报道(2017年8月25日03版),该报道在当时就已经统计出这款药酒有2630次广告违法,被各地暂停销售几十次!

这个频度,大概已经可以用耸人听闻来形容了,让人背后发凉。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药品”本身,它有两个属性,一是“药”二是“酒”。

作为酒,它有没有标明酒精度?

没有!一种酒,把酒精作为辅料!

其次,作为一种“药”,一种被认为毒性、副作用较小的OTC款,却查不到临床试验,查不到,查不到,查不到……谁要是能查到可以告诉我(我就把话说缓和一点吧,免得被跨省抓了)。

这件事只能存在一个赢家,就是广泛的网络媒体。而不论是医生本人,还是凉城县公安局,还是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这件事里的输家。

2017年8月1日,鸿茅药业向银监会进行了拟上市的辅导备案:

对于拟上市企业而言,在准备IPO阶段,对于企业的负面评价信息总是谨慎态度,一旦市面上出现了对自己不利的新闻,对于企业的公关而言,都是一种挑战。

对于这次事件而言,无论谭秦东医生所言是否属实,对其采取刑事手段,跨省予以抓捕都只能说是下下之策。也或许,鸿茅药酒的鲍洪升鲍总,自始都不认为自己要求抓捕谭秦东医生这么一个小小的行为,会成为震惊网络的大事件。

不管鲍总是明知可能的不良影响而故意为之,还是根本不了解网络舆论而盲目为之,从结果而言,此事令鸿茅药业的产品以及企业本身,遭受到了巨量的负面评论,令其本已不算好听的商誉再次遭受“灭顶之灾”,那么即便日后公开募股,在市场上能够获得投资人多少信心,投资人还能否顶着网民恶评的压力去购入鸿茅药业的股份,就是现在摆在鲍总等人面前的一道难题了。

显然谭秦东医生在此事件中遭受了致命影响,从谭医生的文章《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看,虽然在开篇中称每天一瓶鸿茅药酒,与鸿茅药业本身所称的每天一两口有着夸张的区别以外,全文上看,谭医生在文章中的主要目的是两点:

(1)批判鸿茅药业对鸿茅药酒的夸大宣传;


“每天两口把病喝走”,不管你是不是爱喝酒的人,只要你经常看电视,都会看到铺天盖地的鸿茅药酒广告,“每天两口把病喝走”也成了最强洗脑词。近日,鸿茅药酒功效再次受到社会质疑。

鸿茅药酒由67味中药配制而成,至今已有近300年的历史,据说可以治疗47种疾病,堪称中国神酒。在全国各地广泛销售,在多家卫视发布广告,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原因多为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等。

这起由医生发帖“鸿茅药酒是毒药”而引发的跨省抓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发帖医生谭秦东所涉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

谭秦东的文章,专业性较强,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也看不太明白,但是文章的立意,是提醒老年冠心病这个特殊人群不要饮用鸿茅药酒,饮用不当,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相当于喝毒药。从这个角度来讲,谭秦东应该没有损害鸿茅药酒声誉的故意。

鸿茅药酒的广告铺天盖地,也确实引发不少质疑,其药效如何,是不是像宣传的那样神奇,看看有关媒体的报道,你自己心中也会有数。新京报的报道《屡查不改鸿茅药酒仍在称“所有人都能喝”》;新浪网的报道《鸿茅药酒被责令停售,治病药酒被指夸大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刊登的公告《海南省暂停鸿茅药酒等九个违法广告药品的省内销售》。

鸿茅药酒为一款甲类非处方药,但是在广告宣传中,却是以保健品的形象示人,专业人士一直质疑治疗效果缺乏临床数据支撑,咱们老百姓没有能力了解那么多,是治病的药还是要命的药,就看监管部门怎么说了。

《刑法》第221条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作如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谭秦东最后会被如何处罚,让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提醒大家,是药三分毒,这种由67味中药配制而成的神酒,不管是治病的药还是要命的药,还是不喝为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尚达营销策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尚达营销策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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